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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 育兒津貼申請公告

2020/02/28


◎2至4歲育兒津貼,全國統一無設籍限制,補助額度每月2,500元(即一年3萬元),第三名以上子女每月再加發1,000元。

◎家中有生理年齡滿二歲至當學年度九月一日前未滿五歲之我國籍幼兒,得請領本津貼:

(一)  最近年度之所得均未達申報標準或合併或單獨申報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

(二)  幼兒父、母或監護人未領取照顧該名幼兒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三)  幼兒未就讀於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特教學校或準公共幼兒園。

(四)  幼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自108年8月1日起開放申請本津貼,由各區公所代為受理、審核事宜,以達便民效益。

◎架設專題網站(臺南市少子女化對策計畫-2至5歲幼兒學前教育及照顧專區),相關作業要點及申請表已放置網頁提供民眾諮詢、下載。https://www.ece.moe.edu.tw/2-4%e6%ad%b2%e8%82%b2%e5%85%92%e6%b4%a5%e8%b2%bc